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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社管局)、市管医疗机构:
现将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锦州考点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分工
今年实行县区初审和市级复审。
县区卫计局医政股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含部队医疗机构)报名考生的材料收集与初审,而后集中报送市级复审。请各县区合理安排初审时间。
市管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考生的材料收集与初审,而后集中报送市级复审。
由于时间紧,请各县区、市管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复审时间安排表。
由于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此次现场审核仅对网报成功考生收取、审查报名材料。
市级复审期间,不接待个人审核,请勿打扰。
二、审核时间、地点:
**开通审核时间范围为2月24日至3月10日,各县区、市管医院初审时间安排在市复审前,具体时间自定。
市审时间(见附件1)、地点在卫生大厦(锦州市松山新区市府路55号)(具体房间来时见楼北门提示)。
三、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各县区、市管医疗机构,派专人携有公章的送审委托书(见附件2)、考生名单(见附件3)在指定时间,一次性将本地区、本单位材料送审。
装袋要求:每人一个档案袋,内装材料因人而异,略有不同。
毕业证、学历认证证明、助理医师资格证与助理执业证和学籍档案等所有原件散放在*上面(省审后返回,请各单位及时查看我委网站返档通知,尽早领回)。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身份学历**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所有复印件按此顺序用曲别针固定(省审存留不返)。材料中复印件均用A4纸。
档案袋封面填写要求:左上角注110、120等报考类别代号,正确填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目录左栏填原件名称,右栏填复印件名称。右上角预留空白处用于全市统一编码。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或《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两份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成功通知单,初审单位要逐项核对报名表上的信息是否正确,有网络修改权限的及时纠正修改,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签字。没有网络修改权限的初审单位,在报名成功通知单上圈出错误之处,并将正确信息标注旁边,待市复审时更正,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申请表,返考生签字再返回。(必须本人签字)
报名表上的照片与本人身份证上的照片明显不符或照片背景非白色的,需重新上传照片。(照片要求:标准身份照,图像清晰。 侧身照、艺术照、生活照的照片以及图像模糊不清的均不合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一张纸上)
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县区初审验原件,市复审不用带原件。市管机构市审时带原件,审后当即返回。
军队考生的认定:解放军、武警、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为现役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一级士官、二级士官等)和学员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不论往年是否报过名,均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否则户口本上标注有曾用名的可以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学校出具证明。
毕业证书丢失的由考生本人书写丢失情况说明,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学信网证明和学生档案。
传统医学师承及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提供《辽宁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及复印件。
4、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自行到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有效期需要考生延长至6月1日以后。以下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1991年以后取得各类**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等。
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1991年以前毕业的本科和大专考生以及中专考生需要省高中等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证明(往年医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单或学籍档案只能作为辅助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外国学校或外国政府出具的该专业可以在该国报考医师资格的证明(需公证)(传统医学师承及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不需提供)。
此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下载,具体网址:http://www.chsi.com.cn,:
提示:网上有“学历”验证和“学籍”验证两种,要的是“学历”验证。
5、《考生身份学历**书》(见附件4)一份
6、《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5)一份
7、《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6)一份(助理考执业的不用提交此材料)
1)应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试用时间填写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25日之间,必须满一年,具体日期各单位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填写。
2016年毕业的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需要填写两张,一张试用起止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至2017年3月1日,另一张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8月25日,两张日期累计也须满一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并另外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非现役军人在军队医疗机构试用者,其还须提供该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证明。
3)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不许缺项、涂改,签字之处不许他人代签,公章必须是单位公章(人事科、医务科、财务科盖章均无效)。
4)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累计满一年。
5)此表可一表多用,标题名称可改成《医师资格考试毕业实习证明》(在学研究生适用)或《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实践证明》(在学研究生适用)。当年有效,涂改无效,签字处不许代签,公章为单位公章,科室无效。外市在读研究生需有学校准予在外临床实践证明。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的试用期不用此表,而使用专用表格《临床实践合格证明》(见附件7)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8)一份
仅限于2016年毕业的考生填写。
9、《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见附件9)一份
仅限于助理医师报考医师的考生填写。
工作起止时间从《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注册时间至2017年8月25日之前,注意大专考生至少要满2年,中专考生满5年,时间精确计算到“日”
此类考生还需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报考单位必须是《医师执业证书》上所注册的单位。(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末次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执业注册证明或有**注册记录的执业证书原件)。注:**执业注册证明到报名单位的主管卫计部门办理。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副本上没有的诊疗科目不允许报考相关专业(中医类别的中医与中西医结合科目视为一类,可通用)。副本复印件每人一份。如已过有效期,还须到发证机关在复印件上注明“年检换证中”字样,并盖公章。
11、考点单收:报考院前急救及儿科加试人员的材料。
条件:院前急救仅限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不含院内急救;儿科要求确是在医院儿科试用人员。提交的材料为《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见附件10)。
中医出师考核人员、确有专长人员与应届毕业生一样
(一)研究生学历
1.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长学制,只能报考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2.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总结一下:研究生学历报考须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毕业当年报考者,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制式研究生在研学历和学位证明替代。并于今年8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方可参加笔试。(各单位提前报送市考办)长学制以本科报考或学术(原科学)学位报考,须提交1年实习和1年实践的证明。】
4. 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 中医出师考核人员、确有专长人员与应届毕业生一样需提供满一年的试用期考核证明(2016年认定的出师考核合格人员及确有专长人员试用期证明从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
四、考试费用:今年继续实行技能与笔试网上分段缴费,全省报名审核结束后,会设置收费时间段,请考生及时登陆报名帐户查看缴费通知,逾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无法参加技能考试。
五、公告
考试工作是按序一步步进行的,**卫计委官网和**医学考试网会适时发布**动态,我考点会将本级**动态发布至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工作QQ群,敬请留意。考生也可定期登陆考试报名帐户,上面也会发布关于考试的**通知。
六、要求
1、现场审核只受理单位,不受理个人散户,且每单位只受理一次。
2、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如出现上报假毕业证、出具虚假证明等,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3、各单位管理好自己的考生,有问题逐级反馈。
附件下载(1-10):
1、市级复审时间安排表;
2、送审委托书;
3、考生名单;
4、考生身份学历**书;
5、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7、临床实践合格证明;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10、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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